热问|出租房内房东物品损坏,谁负责维修?

搜狐焦点岳阳站 2022-10-30 10:32:32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在北京石景山区租房居住的刘先生打开卧室空调取暖时,发现房东提供的空调不能正常运转。《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

近日,在北京石景山区租房居住的刘先生打开卧室空调取暖时,发现房东提供的空调不能正常运转。刘先生想知道,出现这种情况,应该由谁负责修理空调?

解答:

对于刘先生提出的问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李鹏霞律师表示,如果刘先生是在正常使用标准内造成了空调出现故障,应该找房东也就是出租人进行维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赵琳

文章转载自:新京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