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岳阳6月1日起正式执行,后排不系安全带将罚款

搜狐焦点岳阳站 2020-05-21 09: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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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对于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民警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进行。 5月底前,针对不戴安全头盔和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以教育为主6月1日开始正式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岳阳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对于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民警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进行。

5月底前,针对不戴安全头盔和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以教育为主6月1日开始正式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于驾驶汽车不系安全带的,处以50元罚款对于汽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摩托车、电动车乘坐人不戴头盔的处以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来源:岳阳晚报全媒体综合 记者 罗凯 编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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